在電子郵件上測試 Agentforce 服務代理程式
如果您使用 Omni-Channel 流程進行路由,請使用新的未使用路由地址測試您的流程。然後,準備好時切換至已啟用的路由地址。
必要版本
| 提供版本:Lightning Experience |
| 提供版本:Enterprise、Performance、Unlimited 及 Developer Edition。所需附加元件授權會因工作人員類型而有所不同。 |
若要瞭解其他工作人員類型的管道支援,請參閱該類型的文件。 |
| 需要的使用者權限 | |
|---|---|
| 建立電子郵件範本: | Lightning Experience 使用者 |
| 編輯公用電子郵件範本: | 「修改所有資料」、「管理公用 Lightning 電子郵件範本」或範本擁有權 |
| 若要建立 Agentforce 服務代理程式電子郵件組態: | 「管理 Agentforce 服務工作人員」和「管理 AI 工作人員」或「自訂應用程式」權限 |
| 編輯路由地址: | 自訂應用程式 |
| 若要建立 Omni-Channel 流程: | 自訂應用程式 |
如果您將您的路由地址個案擁有者設定為 Agentforce 服務代理程式內容使用者,請透過傳送電子郵件至路由地址並檢閱回應來測試您的組態。
Agentforce Builder 中的預覽功能不會顯示電子郵件格式。這是以傳訊為基礎的介面,顯示傳訊樣式的輸出。
電子郵件管道不會使用 MessagingSession 或任何衍生自該管道的內容變數。caseId (正在處理個案的記錄識別碼)、emailAddress (一般使用者的電子郵件地址) 和收件者 (包含連絡人記錄識別碼的物件,如果個案連結至連絡人時可用) 內容會在執行階段傳遞。這些項目不會對應至工作人員中的變數。在動作輸入指示中,您可以使用純文字 (例如個案識別碼) 來參照此資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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