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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將 RBL 規則轉換為資料處理引擎定義 (受管理封裝)

          將 RBL 規則轉換為資料處理引擎定義 (受管理封裝)

          將現有的 RBL 規則轉換為「資料處理引擎」定義,以加速計算。

          必要版本

          受管理封裝圖示 這是 Financial Services Cloud 受管理封裝功能。

          必須先啟用「使用資料處理引擎的 RBL」架構,您才能將 RBL 規則轉換為「資料處理引擎」定義。

          備註
          備註 「資料處理引擎」不適用於 Government Cloud 和 Government Cloud Plus。
          提供版本:Lightning Experience
          提供版本:ProfessionalEnterpriseUnlimited Edition
          1. 進入「設定」,在「快速尋找」方塊中輸入財務服務,然後選取「一般設定」。
          2. 檢閱並指派使用「資料處理引擎」的權限。
            您的 Salesforce 組織和使用者需要權限和存取權才能建立、啟用和執行「資料處理引擎」定義。「Analytics Cloud 整合使用者」設定檔需要「資料來源」節點中所選所有物件和欄位的「讀取」存取權。在「寫回物件」節點中指定的寫回使用者需要在節點中所選所有目標物件和欄位的「建立」存取權。如需詳細資訊,請參閱使用資料處理引擎的權限。
          3. 啟用「將 RBL 規則轉換為資料處理引擎定義」。
            警告
            警告 您只能轉換 RBL 規則一次。啟動流程後,您便無法停止或復原流程。確保您嘗試轉換的已啟用 RBL 規則數量未超過您組織的已啟用「資料處理引擎」定義限制。
         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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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Salesforce Help | Article