Loading
保险
保险共存注意事项

保险共存注意事项

在设置保险共存之前,请确保查看一些影响实施的关键因素。

所需的 Edition

适用于:具有数字保险和保险 CRM 或保险行业和保险行业扩展受管软件包的 Performance、Enterprise、Unlimited 和 Developer Edition。
  • 在使用数字保险设置产品之前,使用保险 CRM 或保险受管软件包配置现有组织,以便共存。如果您在组织中使用数字保险设置了产品,请不要将组织配置为共存。
  • 虽然数字保险可以与保险 CRM 或保险受管软件包共存,但这些解决方案不能互操作。例如,您无法使用数字保险设置家庭保险产品,然后使用保险 CRM 或保险受管软件包工作流创建产品的报价。
  • 在您打开保险共存后,您无法将其关闭。
  • 如果组织已经通过保险受管软件包实施了团体保险,则保险共存不支持通过数字保险实施团体福利。
  • 标准 Omnistudio 数据模型以及标准和受管软件包运行时和设计器支持保险共存。
  • 保险受管软件包为产品和报价对象创建记录类型。当您为保险共存设置您的组织时,您必须为要在数字保险工作流中使用的产品、报价、保险单、索赔对象创建唯一的记录类型。请确保在使用数字保险设置任何产品之前创建记录类型。您还可以使用这些记录类型来自定义记录页面,以便用户根据记录是使用数字保险还是保险受管软件包创建的,仅查看相关组件。
  • 打开保险共存后,您使用数字保险工作流创建的报价、保险单、保险合同和索赔记录会有一个记录源字段,其中的值是数字保险。当您使用保险受管软件包或保险 CRM 工作流创建这些记录时,这些记录会有一个空的记录源字段。使用记录源字段的值,以筛选列表视图和其他批量操作中的记录。
 
正在加载
Salesforce Help | Article