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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險共存考量事項

保險共存考量事項

在您設定「保險共存」之前,請確保您檢閱一些影響您實作的關鍵因素。

必要版本

提供版本:含數位保險和 Insurance CRM 或 Insurance Industries and Insurance Industries Extension 受管理封裝的 Performance、Enterprise、Unlimited 及 Developer Edition。
  • 在您使用「數位保險」設定產品之前,請先使用 Insurance CRM 或 Insurance 受管理封裝來設定現有組織以共存。如果您已在組織上使用「數位保險」來設定產品,請勿將組織設定為共存。
  • 雖然「數位保險」可與 Insurance CRM 或 Insurance 受管理封裝同時存在,但這些解決方案不會互動。例如,您無法使用「數位保險」來設定家庭保險產品,然後使用「保險 CRM」或「保險」受管理封裝工作流程為產品建立報價。
  • 開啟「保險共存」之後,便無法將其關閉。
  • 如果組織已使用「保險」受管理封裝,則保險共存不支援使用「數位保險」實作群組福利。
  • 標準 Omnistudio 資料模型以及標準與受管理封裝執行階段與設計師支援「保險共存」。
  • Insurance 受管理封裝會為「產品」和「報價」物件建立記錄類型。當您針對「保險共存」設定組織時,必須為「產品」、「報價」、「保單」、「索賠」物件建立唯一記錄類型,以在「數位保險」工作流程中使用。使用「數位保險」設定任何產品之前,請務必先建立記錄類型。您也可以使用這些記錄類型來自訂使用者的記錄頁面,以根據使用「數位保險」或「保險」受管理封裝建立的記錄,僅查看相關元件。
  • 在您開啟「保險共存」之後,您使用「數位保險」工作流程建立的報價、保單、保險契約和索賠記錄會有值為「數位保險」的「記錄來源」欄位。當您使用「保險」受管理封裝或「保險 CRM」工作流程建立這些記錄時,記錄會有空的「記錄來源」欄位。使用「記錄來源」欄位的值可篩選清單檢視和其他大量作業中的記錄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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