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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併可搜尋物件中的工作應徵資料和工作開啟資料
設定「資料處理引擎」定義以在「工作應徵可搜尋欄位」物件中排序工作應徵資料,並在「工作張貼可搜尋欄位」物件中排列工作未結束資料。
必要版本
複製並啟用工作應徵搜尋和工作張貼搜尋的資料處理引擎定義
「公共部門解決方案」包含「工作應徵搜尋」和「工作張貼搜尋」的「資料處理引擎」定義範本。若要針對「工作應徵搜尋」和「工作張貼搜尋」彙總您組織中多個物件的資料,請建立「資料處理引擎」定義範本的複本並予以啟用。
建立資料處理引擎定義與可搜尋物件組態的關聯
設定可搜尋物件組態以使用您針對「工作應徵搜尋」和「工作張貼搜尋」啟用的「資料處理引擎」定義。
必要版本
| 需要的使用者權限 | |
|---|---|
| 建立或編輯可搜尋物件組態: | 檢視設定和組態 和 條件式搜尋與篩選 和 人才招募管理專家存取權 |
| 若要存取「資料處理引擎」定義使用的「人才招募管理」物件: | 人才招募管理專家存取權 |
- 進入「設定」,在「快速尋找」方塊中輸入「條件」,然後選取「條件式搜尋與篩選」。
- 在「可搜尋組態」索引標籤上,按一下「工作應用程式可搜尋物件」。
- 按一下「編輯」。
- 針對「資料同步化工作」,從「彙總搜尋的工作應徵詳細資料」中選取您複製的「資料處理引擎」定義。
- 請儲存您的變更。
- 同樣地,將您從「彙總工作張貼詳細資料以供搜尋」複製的「資料處理引擎」定義與「工作張貼可搜尋物件」組態相關聯。
建立流程以定期執行資料處理引擎定義
建立已排程流程來定期執行「資料處理引擎」定義,並讓「工作應徵可搜尋欄位」和「工作應徵張貼欄位」物件中的資料保持在最新狀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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