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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同的默认电子签名信封配置
当合同类型配置未定义合同类型的签名设置时,电子签名信封配置充当电子签名设置的后备。
默认情况下,不存在信封配置记录。如果合同类型配置设置不包含合同类型的签名设置,请使用此表中的值作为参考创建信封配置记录。对于合同以外的标准和自定义对象,需要信封配置。
| 字段 | 备注 | 默认值 |
|---|---|---|
| 目标对象名称 | 您为其定义信封配置的标准或自定义对象的名称。 | 合同 |
| 供应商 | 您用来发送文档进行电子签名的应用程序供应商。 | DocuSign |
| 供应商客户标识符 | 不适用 | 不适用 |
| 启用到期 | 在设置为是时,信封将在发送后的特定天数后过期,无法再签名。在设置为“否”时,使用客户默认设置。您可以根据需要修改到期日。您可以配置选项,以向签名人发送到期警告。当信封过期时,状态会更改为“无效”,收件人无法再查看或签名。 发送到期警告前的天数必须小于信封到期前的天数。 |
已禁用 |
| 到期期限 | 已发送信封在过期前保持活动状态的天数。响应中的负数表示信封已经过期。 | 5 |
| 到期警告期 | 信封到期前向收件人发送到期警告电子邮件的天数。如果设置为 0(零),则不会发送警告电子邮件。 | 1 |
| 提醒已启用 | 在设置为“是”时,跟进电子邮件会自动发送给签名人。您可以指定发送通知的时间和频率。在设置为“否”时,不会发送提醒。 发送第一个提醒前的天数应小于请求过期前的天数。 |
已禁用 |
| 第一个提醒期间 | 发送第一个提醒后的天数。 | 2 |
| 提醒间隔期间 | 发送提醒的频率,即后续提醒之间需要等待多少天。 | 1 |
| 已启用供应商默认通知 | 该设置指示是否应在信封上使用通知的默认值。 如果启用此选项,您将无法在发送信封时编辑电子签名信封配置。 |
已禁用 |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