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契約的預設電子簽章信封組態
當「契約類型組態」未定義契約類型的簽章設定時,「電子簽章信封組態」會作為電子簽章設定的回復。
依預設沒有信封組態記錄存在。如果您的「契約類型組態」設定不包含契約類型的簽章設定,請使用此表格中的值作為參照來建立信封組態記錄。針對契約以外的標準和自訂物件,需要一個信封組態。
| 欄位 | 描述 | 預設值 |
|---|---|---|
| 目標物件名稱 | 您要定義信封組態的標準或自訂物件名稱。 | 契約 |
| 廠商 | 您用來傳送電子簽章文件的應用程式廠商。 | DocuSign |
| 廠商帳戶識別碼 | 無 | 無 |
| 已啟用到期 | 設定為「是」時,信封會到期,且在傳送後指定的天數後再也無法簽署。設定為「否」時,會使用帳戶預設設定。您可以視需要修改到期天數。您可以設定將到期警告傳送給簽署人的選項。當信封到期時,狀態會變更為「已失效」,且收件者無法再檢視或簽署信封。 傳送到期警告前的天數必須小於信封到期前的天數。 |
已停用 |
| 到期期間 | 傳送的信封在到期前保持有效的天數。回應中的負數表示信封已到期。 | 5 個 |
| 到期警告期間 | 傳送到期警告電子郵件給收件者的信封到期前的天數。如果設定為 0 (零),則不會傳送警告電子郵件。 | 1 |
| 提醒已啟用 | 設定為「是」時,會自動傳送追蹤電子郵件給簽署者。您可指定何時及傳送通知的頻率。設定為「否」時,不會傳送任何提醒。 傳送第一個提醒前的天數應小於要求到期的天數。 |
已停用 |
| 第一個提醒期間 | 傳送第一個提醒後的天數。 | 2 個 |
| 提醒間隔期間 | 傳送提醒的頻率,亦即後續提醒之間等待的天數。 | 1 |
| 廠商預設通知已啟用 | 此設定表示通知的預設值是否應用於信封上。 如果已啟用此選項,您將無法在傳送信封時編輯「電子簽章信封組態」組態。 |
已停用 |
